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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簡介

永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創立於1998年,為台灣少數專事能源專案開發的公司。於創立期初,永傳能源為英國、日本等國際能源集團暨電力公司提供發電廠專案之顧問服務。經過多年於能源專案開發領域之經驗積累,永傳能源由顧問公司轉型成能源專案開發公司。

回顧創業之初,永傳能源受到國際能源集團暨電力公司的聘僱,做為民營發電廠與工業區汽電共生專案的發展顧問,業務包括前期規劃、場址選擇、技術可行性評估、經濟性分析、研擬建廠、運轉維護、保險及專案融資的執行架構等。

自初期協助客戶發展電場專案的過程中,永傳能源大幅累積並提升能源專案發展所需之專業與經驗,再加上懷抱著提供台灣潔淨能源之願景,永傳能源於2004年進入離岸風場開發,以再生能源為核心事業,致力於開發台灣西部沿海的離岸風能。並於2013年獲得經濟部「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最優申請人資格,未來將與國際具實績之廠商合作將歐洲離岸風場開發經驗與技術引進台灣,結合本土產業鏈建置台灣首座離岸風場。

公司基本資料

統一編號 16315462
公司狀況 核准設立  
股權狀況 僑外資
公司名稱 永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出進口廠商英文名稱:TAIWAN GENERATIONS CORPORATION)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資本總額(元) 25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 200,000,000
每股金額(元) 10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 20,000,000
代表人姓名 林鑫堉
公司所在地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6號7樓
登記機關 臺北市政府
核准設立日期 087年03月19日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110年06月28日
複數表決權特別股
對於特定事項具否決權特別股
特別股股東被選為董事、監察人之禁止或限制或當選一定名額之權利      無
所營事業資料 B101010  煤礦業
C803990  其他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
CA01030  鋼鐵鑄造業
CA02010  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
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CB01030  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
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CD01010  船舶及其零件製造業
CD01030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CD01070  商港區船舶小修業
D101050  汽電共生業
E401010  疏濬業
E402010  沙石、淤泥海拋業
E599010  配管工程業
E601010  電器承裝業
E603010  電纜安裝工程業
E603120  噴砂工程業
E604010  機械安裝業
E901010  油漆工程業
EZ02010  起重工程業
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EZ07010  鑽孔工程業
EZ15010  保溫、保冷安裝工程業
EZ99990  其他工程業
F112020  煤及煤製品批發業
F112040  石油製品批發業
F212030  煤零售業
F212050  石油製品零售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I101120  造船顧問業
I102010  投資顧問業
I103060  管理顧問業
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
I599990  其他設計業
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J101030  廢棄物清除業
J101040  廢棄物處理業
JZ99050  仲介服務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董監事持股

序號 職稱 姓名 所代表法人 持有股份數(股)
0001 董事長 林鑫堉   375,000
0002 監察人 温寶旭   0
 


公司新聞

訴訟足跡說出的故事 永傳能源顛簸於綠能產業

邱家琳 2021年09月22日 09:00:00

永傳能源與丹麥離岸風電開發商CIP日前被爆因合約糾紛,雙方訴諸新加坡提國際商務仲裁,結果永傳勝訴,再向台北地院聲請承認仲裁結果。據知情人士透露,永傳與策略夥伴興訟,這並不是第一樁,投身風電產業後,近6年來永傳可謂爭訟不斷,若從司法院判決書檢索系統查詢,永傳在能源相關訴訟,即有數十筆。

永傳為台灣早期少數專事能源專案開發的公司,投入開發台灣西部沿海離岸風場的「福海離岸風力發電計畫」亦曾獲得經濟部「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最優申請人資格,2017年底因2支示範風機超過建置期限,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展延。能源局於給予兩次展延後,拒絕福海第三次的展延申請,因而失去示範風場土地使用權及補助資格,並被扣減台幣7500萬元的履保金。

為此,福海對能源局提起行政訴訟與假處分,結果永傳敗訴,永傳不服再提出訴願後,終在2019年3月訴願成功,然而示範風場卻在第二期之環評上多有波折,最後環評審查大會做出福海示範風場不應開發決定,因而成為首個退出示範風場的公司。

停止該示範風場,也留下訴訟案例,包括該公司結合台船公司與世紀鋼構共同發起福海計畫,並引進國際海事工程廠商、海底電纜供應商、歐洲離岸風機供應商等共組建廠團隊,在計劃中止後,因未付款項問題與台船及世紀鋼進入訴訟。

世紀鋼賴文祥董事長,曾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在離岸風電發展過程中,世紀鋼承接離岸風電水下基礎的初試啼聲之作就是幫永傳能源做測風塔,但永傳最後付不出錢,世紀鋼倒賠了1億多元。

另外,台船與永傳能源公司共組「台灣離岸風場服務公司」,計劃利用風場運維需求帶動碼頭與港區服務鏈,但結合不如預期順利,由於永傳與台船於2016年8月19日有簽署福海風場合作的股東協議,按約定台船應支付美金64萬予永傳作為入場費,後永傳主張台船未依約支付入場費,也曾提付仲裁要求支付,結果永傳敗訴。

此外,離岸風電開發除每年須提撥地方回饋金外,也需給付漁民「漁業補償金」,永傳與彰縣區漁會當時簽署了備忘錄,同意支付1.1億元漁業補償金,後因區漁會多要求每度0.5元回饋金,永傳提告漁會,雙方也鬧上法院,最後永傳雖然贏了官司,卻也被能源局長官認為未善盡溝通,也是影響開發進度原因之一。

除了上述訴訟爭議案件,永傳也提告自家員工,對離職的員工要求返還培訓費及違約金,按判決書記載,最終雙方合解。

從訟案件對象來看,永傳興訟對象上到中央政府,下到自家離職員工,或勝訴、或敗訴,或以合解收場,永傳在參與發展台灣綠能路程上,果真十分顛簸,從這些訴訟案件留下的紀錄,也可窺足跡。

《蘋果》獨家 丹麥風電一哥CIP 爆欠款上億 片面毀約風場喊卡 拒讓台廠派任董事

【廖珪如、林巧雁/台北報導】2025非核家園啟動後,台灣再生能源市場成為亞洲熱點,金流、人流、外商湧入,但因腳步太快,政策、開發、產業保護尚在磨合,爭議四起。其中,丹麥商CIP日前甫爆發本土化不足的採購爭議,《蘋果》又接獲爆料,指CIP積欠永傳能源里程碑費用約1億元,也不履行共同開發承諾指派台灣人出任董事。

歐洲風電開發一哥CIP(Copenhagen Infrastructure Partners,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擁有逾80年的離岸風電經驗,管理資產超過75億歐元(約2600億元台幣),CIP台灣區董事長更由有「歐洲離岸風電之父」封號的艾卓儒(Anders Eldrup)出任,日常業務則由計劃開發長許乃文負責推動。

雙方合作開發3座風場

日前《蘋果》接獲曾與CIP業務往來的人士爆料,CIP之前出資買下西島、彰芳、福芳等3座彰化風場,合約明定由永傳能源協助3座風場開發,只要達成環評、許可、購售電合約及融資等各階段里程碑,永傳能源可收取20~50%不等的里程碑費用,並按照風場容量每MW為85萬元計算。

爆料者指出,每階段的履約條件,都有白紙黑字明訂,西島、彰芳2座風場款項也已收到,唯獨福芳在環評通過後暫停開發,依約CIP須支付環評通過的款項,按該風場容量600MW推算,應支付5.1億元的20%,里程碑費用1.02億元左右。

然而,CIP不僅未付款,更在環評通過後中止合約,爆料人質疑,福芳風場為目前CIP手中的唯一風場,CIP近期又多次表態將參與第3階段區塊開發,顯示並未放棄該風場開發,懷疑只是想中止合約,讓永傳能源無法取得後續款項。

除了欠款問題,爆料者還指,CIP目前開發的彰芳、西島等2座風場,運轉維護協議也有爭議,「讓本土廠商很寒心」,爆料者說,永傳能源與CIP簽訂的是共同開發合約,所以希望合作開發順利,也增加本土廠商開發、維運等階段的參與,但不幸合約未被如實履行。

據了解,永傳能源當初把3座風場賣給CIP時,為參與了解風場開發,CIP承諾提名永傳能源代表出任董事,讓整體運作更透明化,達成雙贏局面,合約中也都清楚註明,CIP卻從未履約。

《蘋果》實際查詢經濟部商業司網站,CIP彰芳、西島等2公司的董監名單確實清一色都是外國人,永傳能源連董事長林鑫堉都無法進入董事會,更遑論實際參與運作。爆料者批,CIP屢傳本土化不足的爭議,對政府、廠商的承諾接連跳票,不但誠信有問題,更讓政府在意的半數本土化成果,大打折扣。

經部:不回應股東糾紛

永傳能源向《蘋果》表示,和CIP的開發案都有白紙黑字簽約,未履約部分也已啟動法律程序;記者多次致電CIP向許乃文查證,但至截稿前都未取得回應;經部能源局官員則說,不便回應股東間糾紛,詢問雙方當事人較合適。

風電開發商遭爆欠款 CIP:不是真實情況

22:592020/08/27 工商 馮建棨

有媒體報導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風場本土採購爭議,指控CIP未履行與永傳能源簽下福芳風場環評通過費用,CIP董事總經理許乃文27日受訪表示,部分報導過於偏頗,且只有一方說詞,過去風場轉移確有問題,目前已經交由第三方正在仲裁,過程中不便多說。

許乃文強調,CIP在台推動國產化各界有目共睹,部分合作台灣供應鏈、已經開始興建工廠,且陸續完成各項國產化規定項目,現在在談國產化落實,實屬不懂。

(工商 )

發展離岸風電並非新鮮事,3年前我們曾有機會製造「台灣牌」風機

2017年第一支離岸風電示範機組在苗栗外海豎起,揭開台灣離岸風電發展的序章。2018年政府公告潛力開發場址,開放外商競爭潛力風場的開發權,使台灣全面性地開發與規劃風場,成為亞洲地區發展離岸風電的先行者。

然而,在這個「先行」的過程中,政府一方面不斷調整發展目標,希望離岸風電加速發展;另一方面,因為離岸風電相關產業所牽涉的投資金額都相當高,無論是調查、建造、維運、海事工程等皆所費不貲,因此政府希望能將離岸風電的產業鏈國產化。但這個「國產化要求」需要付出什麼樣的代價?值不值得?政府又打算怎麼做?

談到離岸風電國產化的規劃,必須細說從頭。普遍來說,各國對於離岸風電開發的規劃,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示範場址、潛力場址、區塊開發。而2011年的《千架海陸風力機計畫》,以及2012年針對離岸風電所提出的《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就為台灣的離岸風電發展踏出「建構示範機組與示範場址」的第一步。

台灣大學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的江茂雄教授,是第二期能源國家型計畫離岸風能及海洋能主軸中心的召集人。這位看著離岸風電政策從無到有的專家,會告訴我們怎麼樣的「離岸風電國產化」故事呢?

開發示範風場的路上,遇到的問題和挑戰都付了「學費」

根據《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2013年政府評選出三個示範風場與開發商,分別是位於苗栗竹南外海的海洋示範風場,由上緯集團的海洋公司執行;兩個位於彰化外海的示範風場,福海示範風場由永傳能源公司旗下的福海公司執行,台電示範風場則由台電執行。

雖然2013年即選定示範風場與開發商,且根據原訂的規劃2015年12月31日前應完成示範機組的建置、測試,並正式商轉。同時,三個示範風場都需於2020年12月31日前正式商轉。但台灣第一支海上風機卻延至2017年才開始商轉,且三個示範風場至2019年初只有海洋示範風場完成示範機組的建造,在推動示範風場的過程中,三個風場都因缺乏經驗,而面對不同的問題與挑戰。

福海示範風場,是最早完成示範機組申請程序的風場,在2015年7月底完成海氣象觀測塔主體結構建置。但在進行第二階段——整體風場環境影響評估時,卻因設置位置在航道內側離岸過近、漁民激烈反對、離白海豚活動區域太近恐影響生態、風場範圍不規則,恐與其他鄰近潛力風場相互干擾等因素,而需進行二階環評。

進入二階環評後,因應永傳能源提出減輕策略與退縮方案,而回到環評小組審查,最終因第一階段示範機組開發進度緩慢,且風場開發團隊與漁民溝通成效不佳,又若要退縮開發規模,可能無法達成示範風場100MW以上裝置容量的要求等原因,而被環評小組建議「不應開發」。直至今年(2019年)3月20日業者才訴願成功,但能否在2020年前達成原訂的開發計畫仍有待觀察。

海洋示範風場雖成功建起台灣兩座示範機組,成為目前政府評估離岸風電數據的主要來源,整個示範風場也預定在2019年底完工商轉,但在建造過程中卻不若想像中順利。

「上緯是台灣離岸風電的第一個案子,也因此多繳了很多『學費』。」江茂雄教授提到,以過去外商開發離岸風場的經驗評估,1MW(一百萬瓦,也就是1000瓩)離岸風機的設置成本約為1.5至2億台幣,但當時上緯設立兩支示範機組(共8MW)的成本是40億台幣,而這中間二三十億差距都是繳出去的「學費」。

由於台灣過去並無大型的海事工程經驗,也無合適的大型工程船,因此只能向國外租借,「租用大型風機安裝船在海上工作所需的費用,約為每小時50萬台幣,而船上的機具也可能因故障而需要停工維修,無法施工的時候也需要付租金。」值得注意的是,若過去有相關經驗,了解可能的情況,就可以於簽約時,嘗試協調租賃雙方分攤施工船因故障而無法工作期間的費用。但如果缺乏經驗、沒有在簽約時談清楚,所有費用需得自行吸收,這就是學習過程所必須付出的「學費」。

「離岸風電國產化」和「風機台灣製造」,其實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因為台電身為國營企業,以致台電示範風場比其他兩個示範風場負擔了更多的國產化責任。而2015年以前,政府希望的「國產化」目標,是希望台電選用台灣廠牌的風機,進而鼓勵台灣企業發展風機研發與製造技術。會以此為目標,是基於過去推動陸域風電的經驗,並將其直接複製到離岸風電的發展。

以陸域風電的發展,技術及成本約80%落在風機機組,而離岸風電卻迥然相異,「以離岸風電成本而言,風機成本約占三分之一,其他的三分之二成本則是海事工程、水下基礎、運轉維護、地質調查等等。」江茂雄教授說。

在2015年前後,台灣確實一度有機會,透過與荷蘭廠商洽談技術轉移與授權,而達成5MW風機在台製造並貼台灣自有品牌的目標,但後續卻因為荷蘭廠商被併購,而不了了之。台電示範風場其後,也因所提供的誘因過低、投標廠商不足等問題四度流標,直至2018年,才正式完成與風機系統商日本日立(Hitachi)與比利時商楊德諾(JDN, Jan De Nul)團隊簽約,預計2020年底前完工。

雖然2015年時未能談成風機技術轉移的案子,台電示範風場也因此未能達到選用台灣品牌風機的目標,「但現在回頭來看,這並不一定是壞事。」江茂雄教授說。以台電示範風場的規劃為例,預計採用的是日立公司設計、達到可抗颱風之風速標準、單支風機裝置容量為5.2MW的風機,這支風機也曾是台灣希望師法的對象。但是今年日立已經宣布,生產完現有訂單之後,未來會以維護離岸風電的業務為主,不再生產新的風機。

日立會選擇退出風機生產的市場,是因為現在的風機技術不斷追求大裝置容量,「正如2017年我們規畫示範風場時,是以4MW風機裝置容量做為主要的評估對象,但才過了兩年左右,現在開發商的規劃,卻已是單支風機裝置容量為8MW、9.5MW。若我們要投入就要跟著追大,但那是一個相當大額的投資,且要有一定的裝置量才能回收,但單以台灣的內需市場規模並不夠大。」江茂雄教授解釋。

也因此各家風機廠商之間開始組成團隊,或合併為新品牌,以集結資源與資金,這也導致現在風機製造商大者越大的情況。以目前台灣的風場為例,多數仍然選用目前兩大離岸風機品牌,西門子歌美颯(SIEMENS Gamesa)與三菱重工維特斯(MHI Vestas)所生產的離岸風機。

但不做風機製造,台灣的離岸風電國產化該何去何從呢?江茂雄教授指出離岸風場的發展從規劃開始,到安裝、維運、除役,共有四個階段。

觀察歐洲離岸風場的發展,也不是每個推動離岸風電的國家,都以風機製造做為進入市場的切入點。江茂雄教授與我們分享英國的狀況,英國與台灣的情況相似,都沒有本土的風機系統商,但英國選擇從金融保險業、第三方驗證等其他方面著手。從2012年至今,總計已裝置了5.1GW的離岸風機,並為英國的就業市場創造了至少兩萬個工作機會。這是台灣可以仿效學習的對象。

台灣若要準備國產化之路,得先準備技術、產能、人才

台灣從2012年規畫離岸風場至今,已走過第一階段的示範風場設置,與第二階段開放國內外開發商以遴選或競價方式的潛力場址,進入大量建置離岸風場的階段,預計2025年達成5.5GW的裝置容量。今年年底將更進一步公布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的辦法,開放國內外開發商持續申請開發權,以延續我國離岸風場開發,預估至2030年裝置容量至少可達10GW。而在這個過程中,開發商必須符合政府提出的國產化保證要求,並通過經濟部的產業關聯方案審查,這是為台灣企業所留下的機會。

國產化保證為台灣的本土供應商提供了相當好的商機,江茂雄教授指出,「現在比較擔心的是台灣供應商的產能,是否能滿足開發需求。」產能不足的原因,其實與台灣多為中小企業,產量規模並不足以應付如此龐大訂單有關。即便是如中鋼身為國內鋼鐵產業龍頭,也為了參與離岸風電計畫進行產能升級,建設新的水下基礎生產基地,但在2021年前,除了現行50多座水下基礎訂單,也已無法再接新的訂單。

實際上,預計2020年完工併入電網的風場預計有738MW,即便每支風機裝置容量都達到8MW,也需要約90座的水下基礎,遑論在2021-2025年間,還有4762MW的裝置容量尚待完成。「政府要求國內外開發商必須保證某種程度的國產化,提供給台灣本土供應商很明確的訂單與誘因,整個產業鏈能否串連整合,就看本土供應商願不願意自我投資、技術及產業升級。」江茂雄教授說。

另一方面,江茂雄教授也觀察到,相較於歐洲離岸風電產業吸引相當多年輕優秀人才投入。目前我國對於離岸風電有興趣,且了解相關發展與目標的在地年輕人才仍然相當不足。「所以今年我們開始在彰化舉辦離岸風電營隊,吸引高中生的關心與興趣,促進風場在地民眾對離岸風電正確了解,進而成為未來可能加入離岸風電產業的在地人才。」江茂雄教授說。

除了原本長期關心離岸風電發展的系所與教授,江茂雄教授及臺大離岸風電團隊也著手規劃臺大離岸風電學程,希望培養有興趣投入產業的人才。因應外商對於人才的需求相當廣泛,涉及不同專業領域,除了第一線參與工程實作的綠領人才,江茂雄教授也提醒:工程設計與規劃分析、溝通協作、研究調查、財務、行政運作、法務等專業,也是外商陸續在臺建立辦公室時,急需且不可或缺的白領人才。

台灣進度領跑亞洲,但想成為「亞太離岸風電中心」仍得持續精進與傳承

隨著亞洲各國陸續開發離岸風場,甚至日本、韓國的工業技術與基礎走在台灣前面,台灣現階段高額投資離岸風電、建立產業鏈,真的是具有前景的選擇嗎?

江茂雄教授認為,台灣離岸風電的開發速度與經驗確實不如歐洲,但在亞洲具有指標性。而台灣之所以可以成為指標,是因為台灣有明確的再生能源政策與目標,以及中央層級對離岸風電發展的宣示,這讓台灣在短短兩三年就邁入區塊開發的階段,有機會早幾年開始培養人才,整合相關產業成為產業「鏈」。

事實上,目前日本與韓國都尚未公布如此明確的發展計畫,也因此日本雖有風機製造技術,但現階段設立的離岸風機都仍只是示範場址,開發離岸風場的計畫與目標,也多由企業以個案向政府申請,或由民間組織推動倡議,缺乏來自中央大規模的區塊開發計畫;韓國亦是如此,雖然韓國政府帶頭整合產業,並建置示範風場,但一方面外商進入的門檻更高,另一方面同樣缺乏明確的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因此「都還沒有『產業』進入,當然也就不會有『產業鏈』,更不會去推動大量的人才培育。」江茂雄教授說。

佔得先機、有明確開發目標是台灣在離岸風電產業發展的優勢,讓台灣可以提早完善供應鏈,培養未來可以維運風場的團隊。未來離岸風場的開發計畫會越來越多,原本有經驗的開發商團隊勢必會隨著新風場的開發不斷移動,而他們的經驗必須要傳承給在地的團隊,讓風場可以維持運作。

江茂雄教授最後提醒,雖然目前亞洲國家都在觀察台灣如何發展離岸風電,但日、韓等都以2030年為規劃離岸風電發展的目標,因此台灣未來幾年仍需在既有優勢上持續精進,維持領先亞洲其他國家的進度與經驗,才可持續維持我國離岸風電之優勢。

CIP風場維運年底招標 歡迎本土供應商投標

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表示,彰芳西島風場主要的維護運轉將由三菱重工維特斯負責,其他運維工項將於年底招標,歡迎本土供應商投標。

中鋼公司、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沃旭能源、北陸能源(NPI)及玉山能源等4家離岸風電業者去年向能源局提出6風場的電業籌設許可申請,今年初經濟部已全數核發,但後續風場運維則由風電業者對外招標決定供應商。

CIP今天表示,彰芳西島風場主要維護運轉將由風機廠商三菱重工維特斯負責,其他維運工項將於今年底招標,歡迎所有對維護運轉有興趣的本土供應商洽詢並投標。

針對永傳能源公司日前宣稱,台灣離岸風場服務公司(TOWSC)是目前唯一取得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彰芳、西島及福芳風場運維工作優先承攬權的本土企業。CIP澄清,強調兩年多前雖曾與永傳能源公司簽署合作備忘錄,但這份合作備忘錄僅是允許永傳未來有投標資格。

首例!「死當」環評訴願竟成功 福海離岸風電「敗部復活」

去年3月遭到環保署環評大會認定不應開發的福海離岸風電,是彰化風場唯一沒通過環評案的離岸風電開發案。業者永傳能源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願,行政院訴願會作成撤銷原環評結論,成為台灣首起被認定不應開發,業者訴願成功「敗部復活」案例。今環評大會討論決議要求業者提出明確海纜布設規劃等釋疑,下周環評大會以臨時提案繼續討論。

過去環評雖然有過作成決議後經行政訴願或訴訟撤銷的案例,但過去像是中科四期等重大案件,都是環保署通過環評後,利害關係人例如農民等不服提起訴願、訴訟,因此將原本通過的環評結論撤銷,這起是首起開發單位因為環評被認定不應開發提起行政訴願,最後訴願會裁定撤銷不應開發結論的開發案。

去年環評大會撤銷此案理由有三,包括:一、福海第一期風機遲未開發設置,與鄰近漁業經濟利害關係者溝通情形明顯不良;二、本案開發申請時程過於緩慢,開發規模相較第二階段潛力場址為低,本案風機設置於風場邊界,不符合發跡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鎖定的開發示範風場至少達100百萬瓦以上規定;三、經濟部能源局已決定,不同意其第一期開發的展延申請。

不過,業者不服提起訴願,行政院訴願會針對環評審查認定不應開發的3個結論,第1跟第3個結論認為與環保因素無關考量,違反不當連結禁止原則,第2個結論則是無具體計算方式等資料供參,因此作成撤銷環評結論的決定。

永傳能源公司董事長林鑫堉今在環評會大聲抨擊,要把程序正義找回來,誓死捍衛要爭回程序正義,不能讓無罪的人必須自己要求無罪,並指現在有哪個潛力場址跟漁會達成協議,只有福海分給漁會3500萬元,協議書都有印出來,當時審查卻沒有人看,讓業者進行冗長訴願,希望就環評論環評,上次審查已帶給業者很重大利益損失,程序正義一定要找回來。

福海是經濟部的離岸風電示範獎勵階段3家開發商之一,但相較其他設在彰化的離岸風電業者,陸續在前年底前通過環評,福海二期審查卻一直道去年3月,今天環評委員閉門會議討論,回憶當時由環署前副署長詹順貴擔任召集人時,因為當時考量已經通過的離岸風電已超過能源局設定的裝置容量目標,且考量政策環評是離岸風電開發先遠後近,此案屬於近岸,因此被認定不應開發。

對於訴願決定撤銷原不應開發處分,且環署必須在4月1日最後期限前要做新處分,不過環委對此案仍有一些環境衝擊疑慮,包括對鳥類遷徙、海纜布設是否會經過漢寶濕地等,且與鄰近幫括台電二期風場、彰芳風場、西島風場風機點位,要確認不致造成干擾,並請經濟部能源局協助提供相關資料,決議要求業者補件,下周已臨時提案討論。

永傳福海二期風場估年底籌設完成

 推動風力發電,永傳能源在彰化福海風力電離岸計畫第一期(示範機組),已於去年完成,共2座風機、裝置容量8MW,該公司表示,預計第二期示範風場將於今年底、明年初完成籌設,其內將設置28座風機,總建置量共112MW。
據悉,為了提升我國能源自主性、降低進口能源依賴度、政府之離岸風電發展目標為在2030年前達到3,000MW的裝置容量,其發電量將取代約7.79%的進口煤炭(約103億新台幣的支出),或完全取代發電用進口石油(約518億新台幣的支出),或取代約15.79%的進口天然氣(約296億新台幣的支出),將有效減少進口能源支出,同時帶動自主性能源開發。
永傳能源自2004年即投入開發台灣離岸風力發電,並於同年於彰化縣芳苑鄉漢寶潮間帶豎立台灣第一支以開發離岸風場為目的之測風塔,至今已累積超過8年的風能量測資料。
該公司結合台船公司與世紀鋼構兩位發起人,並引進國際海事工程廠商、海底電纜供應商、歐洲離岸風機供應商及中興電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廠商共同組成建廠團隊。
建廠團隊規畫於2016年前完成彰化離岸前導風場共2支風機、2020年前完成福海離岸風場共28支風機的建置計畫,以配合政府政策達成離岸風場建置與推動產業本土化兩大目標。期盼在2030年完成265座風機,總容量在1.5GW之裝置容量。<摘錄工商>

風電建立自主能量新能當領頭羊

  東元及中鋼合組新能風電公司,提前卡位西部離岸風力商機,據悉,新能風電已在台中港附近針對離岸大型風力發電機組進行測試驗證,經濟部擬以新能風電作為大型風電產業鏈的領頭羊,建立我國自主能量,並瞄準外銷。
  APEC各國經濟體承諾在年底將風力發電機組等54項環境商品清單降稅至5%或以下,這有利我建立大型風電機組國產化能量,建構完整產業鏈,並進一步將設備或整廠輸出。
  經濟部能源局已公告離岸風場36個區塊潛力風場劃設供業者申請,局長林全能表示,這是國內大型風力發電設備業者最佳的練兵場,有助建立我國大型風電產業自主能量,政府在推動離岸風場計畫,建立國產化能量是重要目標之一。
  林全能表示,離岸風場10月1日正式收件,目前除新能風電外,英華威、台汽電、台電、海洋(上緯)、福海(永傳)等業者都躍躍欲試。若106年底前第一階段開放申設業者未能完成環評,107年起經濟部將進入第二階段的競標作業。
  林全能表示,中鋼已成立風力事業部,顯示有意利用離岸風場為練兵場,加上與東元電機合作,引進國外技術設計,製作雛型機,目前已在台中港附近承租國產署土地,準備進行測試驗證,同時標準局也將建立測試驗證能量,為我國建立大型風電機組自主能力準備。<摘錄工商>

東元中機合攻離岸風電

  東元(1504)與中鋼機械昨(13)日宣布合資6億元,雙方各出資50%,攜手跨入離岸風電系統製造公司,國內目前的風電系統都是陸地上的,這是兩大集團第一次攜手進入離岸風電市場,並搭上政府鼓勵業者跨入離岸風電的順風車。
  東元集團董事會昨天通過與中機合資成立「離岸風電系統製造公司」,專研離岸風電系統的開發與製造。此公司結合東元風機系統與機電技術與中鋼鋼結構技術,並引進歐洲成熟離岸風機技術,以開發自有品牌國產化離岸風機為首要任務,未來將積極拓展至東亞與北美市場。
  東元憑藉多年風機開發、實裝、運轉技術及經驗,此次與中機合作進入當前政府最關注的離岸風機市場,預計於今年底安裝首支5MW(百萬瓦)試驗風機,為台海兩岸在海上最大的風機容量系統,且為唯一抗颱的機種,滿足政府於2012年頒布的「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
  政府規劃離岸風場有3,000MW規模,此機成功認證,立將進入風機實裝,爭取巨大商機,並帶動國內相關產業鏈發展,創造就業機會。
  東元表示,此5MW的直驅式離岸風機,為現今市場上最具成本競爭力的機種,且其關鍵發電機本為東元電機的強項,材料亦由中鋼集團供應,日後維護運營均在本地進行。
  經濟部能源局推動「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預計2030年前底完成600支離岸風力發電機組,裝置容量達3,000MW,已評選出永傳能源主導的福海風力發電、上緯轉投資海洋風力發電兩公司,為最優申請人。<摘錄經濟>

中鋼採購西門子冷卻系統

  西門子為拓展台灣業務大有斬獲,不只與上緯(4733)及永傳兩家廠商攜手建置大型離岸風力發電機組,昨宣布中鋼(2002)向西門子鋼鐵技術事業部訂購多功能間歇噴射冷卻系統,安裝在高雄廠現有鋼板軋延機,預計2015年6月試車,有助中鋼產品組合延伸至高度耐磨鋼板。
  台灣西門子去年繳出張年成長4%達150億元的成績單,今年營運目標則訂出至少與台灣GDP成長率等幅增長,主要成長動能來自再生能源及工業。
  西門子認為台灣離岸風力發電的再生能源大有可為,也參與上緯、 永傳能源兩公司參與經濟部主導離岸風機示範計畫,扮演大型風機供應商角色。
  西門子拓展台灣業績相當積極,將多功能間歇噴射冷卻系統賣給中鋼,這也是西門子從2001年起開始全球裝設第21套系統。 <擷錄工商>

西門子攜手上緯、永傳搶風力發電商機

  西門子今年對台灣客戶新接訂單成長4%,達新台幣150億元,優於原訂目標與台灣經濟成長率。台灣西門子總裁兼執行長艾偉昨日表示,台灣經濟環境還不穩定,但台灣西門子2014年營運目標至少與台灣 GDP成長率等幅增長,成長動能將是再生能源及工業。
  西門子認為台灣離岸風力發電的再生能源大有可為,也參與上緯、 永傳能源兩公司參與經濟部主導的離岸風機示範計畫,扮演大型風機供應商角色。艾偉指出,亞洲大都用2MW、3MW至4MW風機,西門子預計2016年可完成離岸風機建置。
  經濟部官員表示,經濟部鼓勵民間參與離岸風機投資,預計2030年離岸風機裝置容量可達3,000MW,完成600架以上海上風機安裝,連同陸上450架風機,總裝置容量將達4,200MW,帶動風電產業總產值超過 5,000億元。
  其中,由上緯發起,中鋼等多家公司參與的海洋離岸風力發電計畫,計畫於苗栗竹南近海興建36架3.6MW大型離岸風機。總裝置容量達 129.6MW,總投資額約180億。永傳則找來世紀鋼鐵及南山人壽設福海風力發電,預計2015年底前,得在彰化近海先建置2架3.6MW大型離岸風機進行示範運行。
  艾偉坦言,去年底日圓兌美元匯率貶值18%至20%,致使台灣工具機出口碰到困難、日本工具機出口增加,西門子的確也面臨到客戶要求降價,但西門子研發部門從提升產品品質、生產製程優化以降低成本,以品質、功能及服務,說服客戶繼續使用西門子生產的控制器。
  艾偉認為2014年工具機、基礎建設及再生能源是台灣成長的產業。其中工具機產業再3至9個月就會真正復甦。艾偉指出,台灣西門子今年每位員工平均調薪5%、年終獎金則依個人績效表現發放2至8個月不等。<擷錄工商>

今年風電產值估增2成

  東元、上緯及永傳等公司,相繼投入風電市場後,經濟部ITIS計劃小組昨(18)日發布2013年風力發電產值預估為86.4億元,年增20. 2%。
  經濟部ITIS小組指出,第3季風力發電產值比第2季21.3億元略增8 .90%而達新台幣23.2億元,預估全年產值86.4億元,年增率20.2%,主要靠外銷歐美所貢獻。
  主因是政府今年元月核准上緯及永傳能源兩家在苗栗至彰化沿海一帶建置離岸大型風機示範風場,廠商展開先期規劃作業,第3季系統與服務產值略微提升,其中零組件占產值70%,下游原物料、下游系統與服務各占15%。我國風力發電產業產值目前以中國大陸風力機系統廠商為主,部分廠商近期拓展歐美系統廠客戶,外銷歐美比例也略微增加。
  業者指出,依據示範計畫規定,上緯、永傳兩公司各建置2支3.6M W離岸大型風力發電機組,每支建置成本約5.76億元,經濟部能源局針對設置費用50%,給予無息貸款,未來機組開始發電後,透過電費收入還款,兩公司總投入金額22億元,規畫在2015年前完成建置,預估2020年建立風場,可帶動商機高達480億元。
  台電則規畫2018年底前,完成30支5MW離岸風機示範風場建置,目前選定東元為合作夥伴。東元評估,核四停建,台電未來5年將建置 1千支以上5MW離岸風機,商機至少1千億元,東元正尋求與歐洲廠商技術合作,初期先將零件引進台灣組裝,未來再技轉給東元。
  此外,東元搶進對岸陸上風力發電市場亦有斬獲,取得湖南郴州市政府核發600MW風資源特許開發權,計畫建置300支2MW大型風力機組,東元主管表示,預期未來3至5年可創造新台幣百億元以上商機。<擷錄工商>

逾300億風電大投資啟動

  經部發展離岸風力產業,評選出上緯、永傳能源作為示範獎勵業者,並於昨(28)日完成簽約,兩家業者將在民國109年前完成風場建置。上緯董事長蔡朝陽透露,由於總投資規模高達新台幣170億元,南山人壽、富邦人壽、中鋼等國內壽險業者均有意參股。
  經濟部於101年7月公告「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限定 2家民營業者名額,同年底選出海洋公司籌備處(發起人上緯)與福海籌備處(發起人永傳能源、台船與世紀鋼鐵)。
  經濟部次長杜紫軍昨與上緯、永傳能源簽約,經部期盼民國109年衝刺出480億元商機。
  上緯規劃在苗栗竹南鎮外海,104年先架設2座風力機,107年底前再興建34座風機,形成示範風場,總裝置容量為130百萬瓦(MW),總投資金額達到新台幣170億元。
  蔡朝陽說,由於所需資金規模相當龐大,必須引入資金合作伙伴,目前包括南山人壽、富邦人壽與國泰人壽、中鋼、中興電等都有接觸,另外,日、韓、英與丹麥等風場開發業者也來洽詢,上緯取得籌設許可後,潛在投資伙伴也將會浮上台面。目前上緯的風場環評初審通過,預計12月可送進環評大會審查。
  至於永傳能源則落腳在彰化芳苑鄉外海,同樣在104年前架設2座風力機,109年前再完成28座風力機,預估總裝置容量會達到108MW,永傳能源專案發展部專案經理王瀧表示,投資規模約新台幣150億元到 160億元。
  針對參股伙伴,王瀧說,外資興趣相當高,尤其是歐美建設類別的創投基金,一旦更多伙伴加入,屆時永傳能源的持股比例約在3成。
  永傳能源已先取得2座機組的環評,預計在104年春、夏季節施工,同年底供電。<擷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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